Yabancı Turistlerin Ceza Sorumluluğunda Hukuki Hata
Yavuz Erdoğan, “Yabancı Turistlerin Ceza Sorumluluğunda Hukuki Hata”, Recep Tayyip Erdoğan Üniversitesi 1. Uluslararası Adalet Kongresi, Rize, 2019.
刑法
译文摘要;著作本身以土耳其语发表。
梅尔特姆·科克萨尔 – 亚武兹·埃尔多安
凭借历史与自然之美,土耳其在国际旅游业中的地位持续提升,来土游客数量不断增长。这一增长意味着生活于不同文化与不同法律结构中的人们来到土耳其。
来自法律制度与文化相异国家的游客固然可能故意在土耳其犯罪,但仅因不了解土耳其法律制度而卷入犯罪,亦全然可能。在后一种情形下适用"不知刑法不免责"规则,可能产生违背衡平的结果——此时便有适用法律错误制度之余地。处罚陷于法律错误的游客,既会使土耳其陷入政治困境,亦可能在此后减少旅游收入而产生经济后果。
本文讨论因文化与法律制度差异而卷入犯罪的游客应否受罚。经论述后得出的结论是:视所犯之罪的性质与具体案件的特点,并取决于游客居住国和/或国籍国的文化与法律制度,可适用《土耳其刑法典》第30条第4款规定的"法律错误"制度,游客可以不受处罚。